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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5, 2024 22:25:52 GMT -5
聯邦稅務局決定銀行必須提供有關帳戶持有人流動情況的信息,除了不尊重聯邦憲法的規定外,還違反了《律師法》(第 8,906/94 號法律)。該法第 2 條賦予律師對其在執業過程中所實施的行為保密的權利。 正是基於這些論點,Fadesp(聖保羅州律師協會聯合會)提交了一份履行職責令狀,並請求頒布禁令,反對聯邦稅務局第 802 號規範指令,並支持律師。該請求由聯邦區第 14 聯邦法院法官審理。 根據該指令,金融機構必須傳遞全球半年度營業額達到雷亞爾5,000雷亞爾(個人)和雷亞爾10,000雷亞爾(法人)的帳戶持有人的信息。 在履行職責令狀中,該實體要求宣布該規則違憲。在此 黎巴嫩 電話號碼 之前,透過禁令暫停其效力,「因為它明顯違憲和非法,侵犯了律師的流動性和某些權利,包括銀行和專業保密權」。 Fadesp認為,聯邦憲法第5條第12條明確保證銀行保密不是絕對的,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和透過法院命令才能打破。 「這意味著違反銀行保密法不能以一般和抽象的方式進行監管,而首先必須遵守法律形式,由法院命令產生,並以在正在進行的犯罪活動中提供證據為目的。調查或正在進行的刑事訴訟的調查。” 關於該規則違反《律師法》的論點,Fadesp 指出,透過這些專業人員的銀行帳戶,來自其客戶的資金被轉移,旨在支付程序和程序外費用和開支。據該實體稱,這些價值觀由於與職業活動相關,「受到上述法律規定中規定的保密保護」。 「任何研究這個問題的人都會得出結論,不可能將銀行帳戶或類似帳戶視為持有人收入的反映或描述。只要運用理性和一點邏輯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”,他總結道。 履行職責令狀由律師 Sérgio Niemeyer(Fadesp 特權委員會主席)、Raimundo Hermes Barbosa 和 Luis Augusto Zanoni dos Santos 簽署。 聯邦區第____聯邦法院聯邦法官閣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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